关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(原神山镇)大石岗村地块(聚龙地块)物业的预公告
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(原神山镇)大石岗村地块(聚龙地块)物业拟出租,出租用途:工业,土地面积 41901平方米,建筑面积170平方米,现发布预公告如下:
一、物业位置及基本情况:
地块座落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石岗村石南一路111号,地块呈矩形,西面和北面土地靠近广清高速和沈海高速,地块约有8000㎡的地面进行了硬化,其余地面仍为沙石泥地。地块东南角有两座高压线塔,高压线呈西南往东北走向,高压线塔下临近入口处有一栋约170㎡的二层框架结构建筑物(占地面积约85平方米),高压线线行区下不可办公居住,除此二层建筑物外地块上无其他建筑。
二、预公告有效期限
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。
三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
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,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,以便安排洽谈会面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事宜。
联系人:林小姐、林先生
联系电话:(020)89160955、89160960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
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的预公告,以便于意向承租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。委托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。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。